日前,经中共青阳县委批准,青阳县纪委监委对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凌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凌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凌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凌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