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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18 08:40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市今年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贵池区建设工程开发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章征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9月,时任贵池区建设工程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章征发,利用所属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为职工违规发放福利。贵池区纪委给予章征发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诫勉谈话,违规发放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贵池工业园区原纪工委书记钱胜宏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钱胜宏任贵池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期间,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既没有及时予以制止,也没有就此事向上级纪委报告。贵池区纪委给予钱胜宏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岗位。

东至县尧渡镇党委书记王金才违规购置使用公车问题。2011年12月,东至县尧渡镇政府以东至县中信担保公司和东至县国土资源投资公司名义购买了两辆别克君越2.0T轿车,裸车单价24.39万元,两辆车均在一周内过户到尧渡镇政府名下,其中一辆为镇党委书记王金才乘坐。市纪委给予王金才党内警告处分,尧渡镇违规购置的两辆公车由东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拍卖。

青阳县疾控中心主任方金才违规公款娱乐消费问题。2013年青阳县疾控中心违规开支娱乐场所消费7750元。青阳县纪委给予方金才党内警告处分,全部违规开支由个人承担。

九华镇党政班子成员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宴请问题。2015年1月16日下午,九华镇党委书记、镇长刘月华、镇纪委书记鲍晓林及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6人接受下属单位宴请。九华山纪工委给予九华镇党委书记、镇长刘月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九华镇纪委书记鲍晓林党内警告处分;对九华镇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张尚辉、张世发、徐华兵、马乐进行诫勉谈话。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五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秋、国庆将至,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又严又实的精神和作风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确保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中共池州市纪委

池州市监察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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