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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 作者:池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7-28 11:13

 

石台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室、产业办公室主任查选周违规收受现金问题。查选周在任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室、产业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保惠拍卖公司、昱远公司负责人现金共计13万元。查选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青阳县杨田镇涧泉村党支部书记王卫平等人私分慰问款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前,村支书王卫平、村主任施磊、村妇女主任汪芳、村文书施骏飞私分外单位慰问金,每人2200元。2013年村主任施磊授意村民虚假申报套取危改资金20000元,涧泉村委会分得10000元(8000元入账,2000元由王卫平、施磊、汪芳、施骏飞四人私分,每人500元)。王卫平、施磊、汪芳还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1740元、1620元、900元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此外,王卫平利用职务之便以妻子名义违规申领了危改资金4000元。王卫平、施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村文书施骏飞因还有其他问题已被检察院立案处理。

东至县洋湖镇农技站站长闻祥俊工作失职造成国家利益损失问题。2012年9月,在实施绿肥种植项目中,闻祥俊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听任各项目村随意购买种子,并以实际需种量虚开购种发票入账,导致四个项目村共虚报项目款10600元。闻祥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个项目村经办人员蔡学亮、卢旭东、张发祥、王水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东至县官港镇北城村原村文书汪四龙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虚报离任村干部补助等问题。汪四龙任村文书期间,因审核把关不严,使原本不符合申报离任村干部补助条件的村普通党员申报享受了离任村干部补助。在本村村村通道路工程建设中,汪四龙违反财经纪律,账外管理村民集资款用于工程支出。汪四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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