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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巡察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27 09:52

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财政分局原副局长方继安公款为私车加油问题。2012年2月至2015年10月,方继安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12133.37元。2016年12月,方继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东至县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马宗兵公款支付娱乐消费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经马宗兵签批,县电影公司违规公款支付娱乐消费费用26771元。2016年12月,马宗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东至县青山乡东阳村村委陈永祥在低保申报工作中违规问题。陈永祥在低保申报工作中,违规让已经死亡的亲属继续享受低保待遇。2016年12月,陈永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7946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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