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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在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15 17:50


践行“两个维护” 忠诚履职担当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

 

 

我代表中共池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今天上午,市委书记王宏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停步、勇担当、用实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市纪委监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集体学习制度,先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20次,列出思考题开展分层次专题研讨11次,加强学思践悟,提高政治站位。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等及时主动向省纪委、市委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交办的重要事项。

突出“三联系三摆进”,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协助市委召开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6起典型案例,编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和典型案例汇编》800余册。对县处级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发回修改和重写分别占82%、8%。推动以整风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43名市管干部就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认真研判江南产业集中区和三县一区政治生态,累计梳理汇总49个问题,分别提供给参加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市委常委,在会上进行通报和提醒警示。

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等政治责任落实,开展“三查三问”。围绕精准脱贫,制定落实市纪委监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突出问题立行立改12条举措,指导石台县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机制》并在全市推广,提级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约谈,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围绕污染防治,及时落实省监委关于东至经开区和升金湖环保问题的问责意见,处分1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名,通过派员监察、约谈提醒,促进升金湖环保等问题全面整改。

(二)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合署办公体制优势

市县(区)监委完成组建挂牌并与纪委合署办公。全市共划转编制59名,转隶36人。推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互补业务短板。全要素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0人,较同期“两规”人数增长43%;移送检察机关8人,同比增长14%。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制定《市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走读式”谈话管理暂行办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庭审观摩工作实施办法》《参与行政问责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拟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及常用文书》,边实践边完善。协调建立政法机关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推进涉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全年为审查调查提供信息查询758人次。

(三)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监督,不断深化政治巡察

配合省委巡视并抓好市委巡察。坚持把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查摆问题,客观反映情况,制定落实立行立改9项措施。修订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全覆盖工作方案,完成对22家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对89个贫困村和9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399个、问题线索110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实现对市县卫计委和10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巡察全覆盖。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协助市委抓好“查抓补”巡视整改“回头看”,由市领导带队对11家单位开展整改现场督查,纠正问题54个。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委、市纪委共对4个市直单位和3个市属企业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纪委监委首要职责

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编发《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选编》700余册。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程》,对拟任的9名市管干部人选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整合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力量,选择市供销社开展“点对点”协作监督试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围绕发挥“探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监督的有效途径。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种形态”处理1412人次,同比增长24%,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比53%、42%。深入研讨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问责有关要求,对全市扶贫领域13件问责案件和18件查否件进行全面复核。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全市共对321名受处理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其中县处级干部16名、扶贫干部65名。

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10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9名。市纪委监委对3起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共问责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名,并向市住建委、市信息办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等监察建议。

(五)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县区交叉互查和专项检查13次,发现并督办核查问题线索89个。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市交通运输局原主要负责人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部署开展“吃喝风”专项整治。2018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4件次。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作风建设大排查大调研,督促整改省纪委反馈的涉及行政审批、办事效率、营商环境等问题11个。制定实施《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各地各部门对照1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查处问题91个,处分59人,曝光典型案例6起。督促县区按时办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交办件10件、省纪委督办件10件,共处分6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全市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5件,对8名党员予以立案。

(六)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彰显审查调查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458件次,立案702件,处分662人。坚持从严标准,加强督办调度,市本级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77件次、谈话函询99件次、立案22件、处分24人,同比分别增长31%、55%、144%、26%。对省委巡视县区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深查细核,处置问题线索8件,立案5件,给予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并政务撤职1人。

转变审查调查理念。深入学习研讨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精神,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克服单纯办案思想,做实审查对象思想转化,取得良好的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强化安全硬件保障,全市新建规范性谈话室54间,推进看守所留置专区建设,修订《留置点管理暂行办法》,会同公安部门积极组建市县留置看护队伍。

(七)认真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部署开展“强化担当、提升本领”自身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从抓班子入手,围绕转变作风、配齐力量、加强培训,制定10余项举措。出台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分两批公开选调30人,充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力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4期机关“大讲堂”和审查调查业务等9个专题培训班,全年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74人次。加强乡镇纪检队伍建设,全市增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37名,并开展全员培训。

主动接受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协商座谈会,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机关作风效能集中整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存在。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看,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有力,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敢于作为、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上仍有欠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见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三优”池州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坚持边学习边实践,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深入思考、专题研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整治和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整改、环保问题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人和事,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

深入推进“三查三问”。坚持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围绕打造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开展常态化督查问责,打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聚焦重大项目建设,选择一个市直部门、一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特别是“吃喝风”屡禁不止等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现象,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同时,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抓好派驻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强化对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指导县区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全覆盖,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等制度。

健全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寻求突破。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出台《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分工负责、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发挥监督检查室的职能作用,运用“点对点”协作监督方式,选择若干市直单位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建立匿名信访举报查否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反馈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

(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进一步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

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调度,举一反三,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零、不留死角。集中力量、严查快办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强监督问责,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注重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彰显巡察威力。市本级今年完成3轮对2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根据省委部署,组织开展好省市县联动巡视巡察工作。

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提前报审以及约谈督促、现场督查等做法,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用足用活巡察建议,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

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巡察办公室职能。深入推进县区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

(六)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保持战略定力,集中力量严肃查处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进一步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监督,加大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筑牢办案安全根基,出台《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操作指引》,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强化对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实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回访。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涉案地区、部门及单位的政治生态,找准问题症结,推动源头治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犯错误的干部真情关心帮助,促其改正错误,“跌倒”后重新站起来。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重点案件专题会商、缺席审判协调、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结合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已建立的整治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发挥借力监督、直查快处、约谈督责等机制的作用,严查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不规范、产业项目不精准、帮扶责任不落实背后的干部作风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重点关注石台县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助力该县如期脱贫摘帽。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和村(居)“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查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强化整治责任。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市、县区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

开展“强化担当、提升本领”自身建设深化年活动。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选优配强队伍、持续转变作风、加强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切实解决不敢为、不愿为、不善为的问题。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在充实力量、干部选配、交流轮岗、教育培训等方面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使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大提升,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学习研讨制度,定期举办机关大讲堂和支部微课堂,制定实施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巡察、接访工作办法,有计划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办案,在监督和审查调查一线锻炼干部。聚焦主业主责,防止“三转”回头转。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

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机关纪委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开展机关支部家访谈心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升境界情怀,不为人情关系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努力展现担当、尽责、奉献的精神风貌。加强对困难干部的关爱帮扶,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

强化自我监督制约。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建立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家风家教,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三优”池州不懈奋斗!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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