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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在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3 17:53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池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9日)

 

 

我代表中共池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分专题开展6次集中研讨,班子成员重点发言27人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学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集中观看《叩问初心》等警示片。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向市政府党组反馈巡察发现的涉及25个单位73条担当作为方面问题。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94个,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2条,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清单”,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以“三查三问”为抓手,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全市共立案12件、处分11人,同比增长71%、57%。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市委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作风不实等问题集中治理,全市排查整改“多、推、虚、浮”问题1343个,全市性文件、会议同比下降45%、48%;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3起、处理98人、处分18人,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10起,编印《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等2本警示读本,印发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扎实整改执纪“宽松软”问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

“严”字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执纪“宽松软”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建立《关于严格执纪审查的六项举措》等制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66件,立案592件,处分549人,采取留置措施13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209件,立案32件,处分32人,同比增长18%、46%、33%。市监委先后对两名干部采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效。协助市委召开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通报9起典型案例,涉及市管干部5人。下发10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江南产业集中区根据监察建议,对2018年以来12项招商引资奖励政策、134份投资协议和273项兑现记录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政策兑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7个。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整改”,责成18个发案单位召开剖析反思专题会,压实主体责任,查找监管漏洞。

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聚焦“走读式”谈话安全,制定实施《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严格落实留置安全风险事项每日零报告制度,开展全市审查调查安全隐患大排查。

(三)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坚持从市本级改起,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17个共性问题和2个个性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交办的18件信访件和省纪委22件督办件高质量办结;复核扶贫领域案件26件43人,整改定性不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51个。紧盯党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开展专题调研和暗访督导,梳理20个突出问题向市委汇报并通报分管副市长、各县区委书记。对省暗访发现的整改不力、流于形式的5名党员干部予以严肃问责。

扎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由市纪委监委承担的13项整改任务全部申请销号,牵头开展“吃喝风”等3项专项整治,追责问责119人次。认真整改省委巡视市纪委监委反馈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39条,目前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基本完成1个。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突出“两个维护”,市本级开展三轮对27个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446个,移交问题线索86件。如期完成对152家市县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7个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开展3轮巡察整改检查向三县一区党委下发巡察建议书,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基本职责进一步落实落细

探索加强同级监督。省委巡视整改期间,向市级领导干部通报2名原市党政班子成员和54名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情况,协助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主动开展约谈提醒。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对各县区和市住建局等重点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10篇。东至县探索建立包含77项监测指标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并在县委全会上通报全县102家单位阶段性评价情况。紧盯重要节点,组织6轮市县联动交叉检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6起,处理87人,处分6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8起。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对拟任的市管干部提出暂缓使用意见9人次、不宜使用意见2人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24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26.5%、5.7%、4.8%。协助市委出台《池州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通报2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对13名市管干部开展“暖心回访”。

实施精准规范问责。认真落实省纪委对池州环境污染案的问责意见,共问责30人,其中市管干部13人。实施3起“一案双查”,问责16人,其中市管干部9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党组织6个、党员领导干部110人,其中市管干部21人。

(五)强化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持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查处相关问题100起,处理165人,处分42人,通报典型案例28起。开展村居“小金库”专项治理,查纠问题55个,处分24人。主题教育期间,牵头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分三批公布19项整治成果。贵池区聚焦扶贫领域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对16个镇街、14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以及区财政局等8个区直单位开展机动式巡察,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石台县在仁里镇和平社区、横渡镇横渡村开展“小微权力”监督试点,筛选村级小型工程建设、低保审批和“三资”管理等3项权力,制发审批监管流程图,开通微信公众号和监督举报平台,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青阳县通过拍摄廉政微视频、创作廉洁主题农民画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交办的2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0件、立案在查2件。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名科级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31件47人,处分29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等重处分24人。

(六)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部署开展“强化担当、提升本领”自身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重点发言和随机提问相结合,促进学思践悟。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干部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明显优化。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举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等专题培训班11期、机关夜校9期,累计培训1400余人次。出台《重点案件研讨会商制度》《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案双查”工作流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暂行办法》《留置看护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措施使用规范和153种常用文书模板。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17条。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全市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1人、组织处理16人,开展党员干部全覆盖家访,深入办案一线考察干部、征求意见,针对缓解工作压力等建议,制定落实8项改进措施。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组织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持续深化“三转”,市级保留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5个、取消退出19个。完成市县派驻机构更名和监察职责授权工作,制定《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审批流程》等制度,市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28件、立案21件,同比增长56%、11%。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组建14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向全市5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政治站位不够高,有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较为薄弱。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三优池州”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政治监督。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切实加强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

聚焦发展第一要务发挥监督作用。围绕实施产业强市战略、重大项目攻坚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驻点监察和专项监督,督促解决服务不优、审批繁琐、“中层梗阻”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历史、发展、辩证地看问题,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

(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专项集中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适时推广石台县“小微权力”监督试点工作经验,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关键领域和部门单位,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水平,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协助市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内监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制度。举办县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督促制定落实《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全省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内涵式发展,整合运用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协作区、派出监察办公室等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督促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聚焦职责定位,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依规依纪依法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持续提升监督实效。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联合开展调研督导等制度机制,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推动“四项监督”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举,深入推进政治巡察

深入开展政治巡察。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着眼于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高质量推进四届市委第十四轮、第十五轮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加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压实县区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总结完善巡察整改责任、纪律、方法“三交底”和事前、事中、事后“三把关”工作法,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手册》,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用好巡察建议。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执纪“宽松软”工作成果,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持续以案示警,深化警醒警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协助市委召开全市县处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点名通报身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

(二)持续以案为戒,从严对照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要求,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多样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持续以案促改,强化靶向施治。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紧盯不放、精准施治。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加强对省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着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从市纪委常委会及其成员抓起、做起,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认真落实省纪委深化“三转”指导意见,增强“主动转”的自觉。

(二)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继续开展专题培训和互动研讨。多途径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重大案件办理和省委巡视工作,制定实施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巡察机构跟班学习制度。启动实施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扩建改造工程,完善功能设施。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表彰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常态化开展家访谈心。

(三)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实施《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加强检举举报、监督办案等平台建设,实现网上运行、全程监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加强对贯彻《规则》《规定》和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同志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乡村、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多轮明查暗访,推动解决了一线医务人员关爱、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村居网格化管理、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问题,较好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制发《关于疫情防控问责工作需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实行提级审核备案,全市查处问责21件,处理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督促办结省防指转交省纪委督办件251件,办结率99.2%,处理8人。严格抓好自身防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与卡点值守和无偿献血。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抓好防范境外输入、脱贫攻坚、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监督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三优池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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