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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02-05 08:59

(2016年2月2日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2日在池州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2人,列席130人。

市委书记赵馨群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区)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评议了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审议通过了晁新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赵馨群同志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先”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对从严管党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抓住省委巡视组在池州巡视的契机,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压紧“两个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动“三转”向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推动问题解决。   

全会强调,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认真贯彻两部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创新制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办案惩腐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十三五”顺利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尊崇党章、维护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加强对遵守和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准则》、《条例》学习教育,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结合开展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迁安置、财经管理等专项整治,对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和问责。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不作为、懒政怠政、贻误工作等问题的督察和问责力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明市、县、乡党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第二,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述评、约谈“三个办法”。巩固市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县区、乡镇两级党组织认真落实责任。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制定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出台的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一案双查”,公开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整改方案的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督查调度,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第三,推进巡察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省辖市和县(市、区)巡察制度的部署,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力量,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发挥巡察监督作用,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要用好巡察成果,切实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深化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对新任乡科级干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

第四,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要求,保持监督检查、警示提醒、查处通报的力度,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健全问题信息收集处置、群众监督评判、源头防治、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工作成果。坚持抓党风、带民风,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廉政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五,坚决办案惩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深刻汲取王强、张权发、涂德忠等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减存量、遏增量。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作为惩治重点,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强化震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以纪律为尺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严肃审查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规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办案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办案点建设。选优配强办案力量,努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水平。

第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推进基层“三转”,乡镇纪委书记和县区直纪检组长要专职专责,把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积极整合乡镇纪委和县区直单位纪检组的力量,实现资源互通,人力共享,着力破解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力量薄弱等难题。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贯彻“两个为主”要求,研究制定县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具体制度规定,出台并落实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出)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加强和改进派驻工作,按照派驻“全覆盖”的要求,积极推进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实行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把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五先”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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