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5-02-10 09:02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6日在池州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1人。

市委书记陈强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区)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了施建华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陈强同志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着眼“三区”发展大局,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深入整治“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源头治本和专项治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一,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五个必须”的要求。(下转A3版)

(上接A1版)强化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持把严明党纪作为治本之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一致。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贯彻执行,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执纪监督,对无视纪律规矩,搞违规决策、踩“红线”以及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处理,切实防止和解决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以及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第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巩固市本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加大推动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坚持县区党政正职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述职制度、市直和驻池单位主要负责人作风建设述职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制定实施“一案双查”的具体办法,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池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出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及相应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工作,研究出台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相关制度。推进向市一级党的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适当调整现有的向市直单位分口派出纪检机构模式,加大向重点部门单独派驻力度,实行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问责制度。进一步清理调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探索整合、加强乡镇和县区直单位纪检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健全办案协作区、异地办案、提级办案等制度。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加强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办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和省、市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实,将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性工作,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不断巩固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公款同城吃请、乱发钱物、公车私用等问题的明查暗访,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滥发奖金实物,以及上班纪律松弛等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坚持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第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资源交易,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信访举报受理、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确保纪律审查安全。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

第六,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秉公执纪,对腐败敢于亮剑,对“四风”坚决斗争。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拓宽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渠道,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加强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全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加快“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东路99号市委大楼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1号

手机版

微信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