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10-16 09:47


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室机关党委。

此外,设有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1家直属事业单位。设有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和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设有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负责提出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受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事宜;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等。

第一至第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地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地区)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负责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承担联系单位(地区)及市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维护、应用等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至第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跟踪移送司法后案件进展等相关事宜;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对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负责对巡视巡察纪委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巡视巡察纪委反馈问题的整改等。

信息技术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搜查、勘验检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市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市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等。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联络服务市委巡察组工作;负责有关文稿起草、后勤保障等工作。

督办指导科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指导县(区)  委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巡察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负责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巡察整改情况统计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巡察情况信息系统建设。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东路99号市委大楼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1号

手机版

微信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