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建投集团自2021年4月整合以来,集团纪委坚持督促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立足职责主动作为,协助配合、督促推动,靠前监督、提醒纠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分别成立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协助集团党委印发《2021年市建投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各部室及下属公司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24份、与集团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46份,层层夯实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聚焦中心工作,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督导,督促完成年内40项改革目标任务,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实效。聚焦市纪委监委对市属国企领导班子政治监督谈话指出的8个方面问题,完成29项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政治监督谈话“后半篇文章”。聚焦巡察监督,对集团下属路桥工程公司等6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发现6个方面110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92个问题,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
紧盯关键领域,开展重点监督。突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出台《集团工程项目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办法》,规范对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资金拨付、廉政建设等8个方面监督检查。2021年,对清溪大道改扩建等重点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2次,指派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跟踪监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咨询等招投标9次,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突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开展“四个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违规决策、违规投资、违规担保、违规招投标4个方面进行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持续正风肃纪,确保风清气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68个,已督促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对13家下属公司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20个问题并限期整改。2021年4月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7件,立案2件3人,处理违纪违法人员7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89.1万元,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
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廉政提醒,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发布廉政提醒短信,并适时进行督查;紧盯干部提拔任用、岗位交流等关键期,组织廉政谈心谈话30余人次,筑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火墙”。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警示,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强化纪律震慑效果;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馆,并专题学习市银通公司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制定《集团纪委工作规则》,明确10项基础工作制度,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集团总部配齐专职纪检监察人员5名,在基层公司充实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24名。出台《集团下属公司纪检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季度工作例会、月工作报表制;并实施年度积分考评办法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奖优惩劣,增强管理实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