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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文旅局“九要”“九不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06-25 11: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大会部署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施意见》,明确政商交往中“九要”“九不得”。

《意见》由总体要求、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监督保障措施等4部分组成,规定政商交往中,要主动靠前,切实做到“九要”:要积极推动政策落实,要平等对待市场主体,要主动提供高效服务,要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要认真落实联系企业制度,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要积极推动经贸活动,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和要诚信守法履约践诺;严格做到“九不得”:不得向企业乱伸手,不得在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选择性执法,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向企业违规输送利益,不得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项目选定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挂靠或借用资格资质证书,不得以案件名义等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及不得“新官不理旧账。”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等4项措施强化监督保障。

市文化和旅游局此次制定《意见》,进一步厘清了政商交往定位,规范了政商交往行为,为践行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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