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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9-26 17:00

一、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副县级干部陈长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长青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白酒、香烟等礼品,共计价值11.6万元,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中秋节等节日前后。陈长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检察机关。

二、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左荣超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左荣超多次收受辖区矿山企业负责人所送烟酒、超市购物卡等礼品,共计价值3.052万元,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中秋节等节日前后;2011年至2019年,多次接受或参与辖区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安排的宴请。左荣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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