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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石台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相关单位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02 09:07


近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分别向石台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局、教体局、兴石集团等4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巡察组组长陈芳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石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翔出席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4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至9月,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石台县住建局等4家单位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专项巡察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和业主(建设)单位的特点规律开展政治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陈芳在巡察反馈时指出,近年来,石台县住建局等4家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战略目标,坚持服务保障与绿地建设、提升相结合,城市绿化有了较大改观。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不全面;城市绿化统筹谋划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工程管理、验收结算环节不规范;养护责任缺失等。

张翔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成效负总责,要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督查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班子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权责分工要求,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问题,带头落实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举一反三,探源究因,形成“长久立”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职工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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