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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强化巡察创新推动 主动求变提质增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07 08:27

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石台县高度重视对村巡察工作,深化运用“一托N”巡察方式,不断创新巡察制度措施,写实写好“创新推动”这篇文章。

坚持方式创新。采取“一托二”+“乡(镇)县直带村巡”,对6个乡(镇)党委、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全覆盖所巡乡(镇)的62个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巡察“上下结合”“以下看上”监督优势,发现问题更加精准。

坚持制度创新。制定《县委巡察信访件、问题线索的处置、移交、办理规定》,强化大信访意识,突出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办理关键环节规范性,明确规定所有信访件必须由巡察组组长提出处置意见,呈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阅定,发挥信访成案主渠道作用。

坚持措施创新。本着有利于工作融进去、要求对接上去、成效体现出来,在对村巡察中充分发挥乡(镇)工作人员业务优势,强化四项举措一体落实。即:对村巡察人员原则上从乡(镇)党委机关及乡镇所属职能部门抽调,人员不得少于40%;各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带队参加一轮巡察并担任巡察组副组长;严格遵循乡(镇)党委交叉巡察和回避原则;结合上级监督检查、指导督导反馈问题,制定重点内容监督指南,指导巡察实践。如,在第三轮、第四轮对村巡察中,制定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参考指南》,提升监督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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