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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条例推动者、监督者、实践者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3-18 11:0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石台县第一时间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学习。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学习《条例》精神,将《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做《条例》的实践者、推动者、监督者。

全县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学习,做条例的推动者。石台县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一个重要任务来抓。2024年1月12日,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新《条例》,并观看中央纪委监委拍摄的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通报了警示教育案例,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00余份。会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还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解读。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以致用,做条例的监督者。近段时间以来,我县监察机关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新年伊始,在纪检监察干部春训班上纪委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作了要求;在纪委四次全会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分组对新《条例》进行了交流研讨。对全县的重点单位和国有企业,县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亲自上党课,今年以来,开展新《条例》和各类警示教育30余次。

“作为履行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的专职机关,我们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有效破解新题、难题,展现案件审理新作为”石台县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做条例的实践者。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养成纪律自觉。石台县纪委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县委党校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计划,分批次、对不同身份类型、级别、党员干部开展新《条例》培训。目前,县委党校计划已经完成,并按照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同时县纪委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将《条例》作为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要求在各类会议加强学习。部分单位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已经草拟完成。

“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肃执纪维护纪律的刚性和权威。学习过程中,我们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的思路举措”石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石台县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深刻领会《条例》的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学以致用。为服务保障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县,加快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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