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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青阳县木镇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12 16:18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青阳县木镇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江昌勤主持召开与木镇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江昌勤作动员讲话,青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木镇镇党委书记张小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孙实及全体成员,青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木镇镇全体在编干部职工、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江昌勤指出,巡察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平台纽带。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个聚焦”总体要求,结合木镇镇实际情况及特点,开展政治监督。木镇镇党委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巡察,高质高效完成巡察任务。

杨晓兵强调,木镇镇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对待,行动上坚决服从,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全面检查。以更严的纪律要求,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全面保障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围绕巡察发现问题切实加强整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市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张小牛表示,镇党委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市委巡察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力提升巡察整改实效,把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真真正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木镇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对青阳县木镇镇党委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15656679161;邮政邮箱:池州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收(池州市清风东路101号,市“一宫两中心”大楼1002室);电子邮箱:czswdyxcz@163.com。同时,在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29号西峰山庄东苑大门口、青阳县木镇镇木镇路木镇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分别设置联系信箱,在青阳县西峰山庄东苑2302室分别设置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根据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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