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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以巡促改解民忧
浏览次数: 作者:■ 本报记者 李明杰 本报通讯员 纪丹丹 高 维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8 10:23

“征地补偿款我们终于拿到了,你们一来就给我们解决,真是太感谢了。”日前,一名信访群众在电话中激动地对池州市贵池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根据区委安排,贵池区委第二巡察组于去年9月6日进驻乌沙镇开展巡察,10月16日接到新庄村何某等7人举报,反映乌沙镇新庄村十九组2012年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中仍有5万余元未发到村民手中。

贵池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卫东听完接访员老钱的汇报后,对该信访事项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向乌沙镇政府和时任分管领导何某深入了解详细情况,另一路实地走访新庄村村干部和十九组村民掌握第一手信息。但是,由于事发多年,加上新庄村村“两委”多轮换届,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章某又患重病在家,给征地款详细情况核实带来一定困难。巡察组迎难而上,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多次找到相关人员开展谈话,反复深入村组走访了解实情、调取账务……征地款事项情况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12年乌沙镇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征收了新庄村十九组部分土地,涉及该组集体土地,总征地补偿款为12万余元。因村民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存在争议,村民组长将征地补偿款交给了新庄村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章某,2013年章某将7万元打卡发放门前征地的7户村民,剩余5.85万元征地补偿款交由村里保管,后因村集体经济困难被挪作他用。

事实被查清后,巡察组及时将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责令立行立改。乌沙镇党委接到交办事项后迅速开展整改,已于去年11月1日将余下的这5.85万元征地补偿款发放至村民手中。至此,困扰乌沙镇新庄村部分群众十余年的这一“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本轮巡察突出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于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我们坚持简化流程、迅速处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作为、迅速行动,让问题整改‘立竿见影’。”杨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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