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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政府办21条措施推进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3-19 08:2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制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评估方案》,定期开展政治素质评估,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培育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员干部队伍。

量化考核指标。如何考准考实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如何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必须虚事实做,把“隐性特征”变为“显性条款”,突出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市政府办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评估内容分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大板块21项指标重点考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具体到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说真话实话等方面,注重党员干部在“三服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抓工作落实、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从而全面、准确、客观地画好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标准像”。

注重实绩考核。政治素质评估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每年开展一次评估,采取个人自查、民主测评、谈心谈话方式进行;实行分类测评,将测评对象分为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等三类。被测评对象对照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进行自查,重点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民主测评表分县处级、正科级、其他等三类,并分别赋于分值,对受到国家、省、市厅级表彰的,给予适当加分;把谈心谈话贯穿测评评估的全过程,切实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等。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政治纪律被查处的,直接定为“较差”等次;对受到党纪轻处分的扣5分,受到党纪重处分的扣20分,政务处分比照办理。结合政治素质评估结果,按照得分高低,对政治素质评价排名后10%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推先推优”资格,并由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心提醒。通过全方位、多层次、近距离考核,注重工作实绩、现实表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做到“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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