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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精准监督护航长江禁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04-03 08:3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责任,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长江禁渔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贵池区纪委监委紧扣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将长江“十年禁渔”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职能部门做到知责明责、践责履责、担责尽责。督促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规范做好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安置保障及转产就业等工作,确保全区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就业率、医保率达到100%。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建立渔政执法队伍,组建4个禁捕联合执法基地,督促各有关镇(街道)建立岸上巡护员队伍,健全执法监管力量。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日常巡查和联合检查,推动形成闭环监督,积极与长江沿线周边县区建立区域联动、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落实落细监督职责。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突出重点、凝聚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将长江禁捕退捕纳入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重要内容,制定长江流域(贵池段)禁捕退捕工作专项监督方案,健全“清单+闭环”“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构建“区纪委监委+职能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的四方联动协作机制,聚焦日常执法检查、渔民安置保障、禁渔政策宣传、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常态化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近年来,共开展长江禁捕退捕专项监督检查15轮次,发现并督促各类问题整改11个,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问题交办函7份。坚持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建立涉禁捕退捕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实行提级办理,严肃查处巡护员监守自盗问题1起5人,问责2人。

推动构建长效机制。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纠树并举,精准靶向施治,确保常态长效。加强类案分析,围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防控开展专题调研,向区级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对相关领域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指导区水利局、区水产业发展中心分别围绕盗采江砂、巡护员监守自盗等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强化派驻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建立退捕渔民包保联系制度和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长江干支流贵池段禁捕退捕长效机制常态化巡查方案》《贵池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区人社局出台护渔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帮扶机制,确保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建立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

(作者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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