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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高质高效整治集体林权管理问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6-03 16:43

“我县是林业大县,山场资源丰富,集体林权管理问题关系人民切身利益,镇村要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效益。”石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集体林权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强调。

高站位推动,确保责任落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精神,立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5%的实际,调研分析巡察反馈集体林权被侵占、集体资源不清晰等问题,将集体林权管理突出问题作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第一时间呈报县委,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首选2个乡镇开展试点,确定由县林业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高频次调度,确保排查到位。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包保重点整治项目制度,贯通衔接“室组地”监督质效,通过召开会议、下沉督导、进展周报等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及时解决工作困难,推动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持,镇村两级全力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目前已完成7个村、43个村民组、153个小班集体林地的摸底和数据采集。

高质量查办,确保整治实效。实行“委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联合办案机制,针对巡察移交涉侵占集体林权的某村3件问题线索,由委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包保,联系纪检监察室跟进指导,乡镇纪委具体承办,集中力量开展核查,现已立案查处涉嫌侵占集体林权问题2件2人,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前期在两个乡镇开展的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经验和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在集中整治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在全县同步开展集体林权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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