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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4-06-05 14:15

一、池州国厚清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原经理宋晓海醉驾问题。2023年12月15日,宋晓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具有逃避检查的情形,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4年2月,宋晓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宋晓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务关系。

二、东至县胜利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醉驾问题。2022年9月13日,张朋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4月,张朋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张朋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贵池区秋江街道高岭卫生院院长汪福胜酒驾问题。2020年12月17日,汪福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汪福胜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汪福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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