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执纪,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自觉学纪,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底线和执纪依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做党纪的忠实崇尚者,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学习《条例》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行为作出的明确规定,了解哪些行为是违纪的及相应的处分措施;还要深入探究其背后的精神实质和理论依据,从《条例》的制定背景、历史沿革、目的意义等方面入手,逐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
系统知纪,牢牢把握精髓要义。要通过全面学习《条例》,把“六项纪律”规定要求熟记于心,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违反了会有什么后果,应当接受怎样的惩罚,在思想上敲响警钟,在行动上敬畏知止,自觉接受党纪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以免滑向违纪的深渊。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应在知纪上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心中明纪,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时常要经受各种考验,能否保持定力尤为关键。要坚定理想信念、严于修身律己、坚守纪法红线,始终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将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规党纪要求框架内,做到心有所戒,行不逾矩。始终以党性立身,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做到自身正自身硬。
严格守纪,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组织纪律,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严守廉洁纪律,始终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严守群众纪律,始终做到心系群众、为民造福;严守工作纪律,始终做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严守生活纪律,始终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时常以《条例》为镜正衣冠、以党纪为尺校偏差、以案例为鉴受警醒、以典型为范找差距,在遵规守纪上当标杆、做表率,树牢正确政绩观,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精准执纪,提升监督执纪质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把纪律作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纪严于法、纪法贯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决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励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郭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