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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监督促对临时用地长效化监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7-30 17:22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局党组要担负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作为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抓好耕地保护尤其是临时用地方面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耕地保护日常管理中监管缺位、查处不严,未能做到守土尽责的情况,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与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把手”谈心谈话时如是要求。
        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临时用地不临时”的问题不放,以常态化监督助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临时用地的长效化监管。
       以问责促问题整改。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2宗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问题,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调查组并介入开展先期调查,查清违法事实后,从审批、批后监管、到期复垦、移交查处等各环节“解剖麻雀”、对履职情况条分缕析,准确界定8名干部职工在临时用地监管上的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督促纠正行政处罚久拖不到位的问题。
       推动到期复垦监管。督促全面摸清临时用地现状,并及时更新监管台账,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前一个月,下达复垦通知书提醒复垦义务人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复垦措施、按期复垦到位;对超期未复垦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因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面积超过20%被限批的两县局负责人开展约谈,责令加强监管,限期解决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面积占比过高的问题。
       建机制管常态长效。推动建立临时用地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从审批、日常监管、违法查处各环节的责任,对临时用地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做到由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督促按月统计超期一年以上临时用地规模,对未复垦率达到一定占比的,视情形予以通知提醒、约谈或追责问责;加强调度督办,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方向属地政府或管委会发提醒函,视情形适时提请市政府调度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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