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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08:11

近日,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主要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推动池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必学范畴,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规矩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全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切实把纪律教育融入到民警辅警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促进更好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八小时外等重点,围绕执法办案、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领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在实干担当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和执纪监督部门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激励广大民警辅警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用在工作上,始终做到自身清、自身正、自身硬,带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剖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实质、危害,明确指出解决问题的战略举措,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和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学习贯彻。全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辅警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上来。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坚持实事求是,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程序、环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检视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层级、重点部门,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纠正。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动真碰硬,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对“文山会海”隐形变异、统计报表繁杂、考核评价不科学、违规从基层借调干部、多头重复督查检查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加以整改,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在抓落实上。要转变工作作风,抓好源头治理。要紧密结合民意(警属意)感知工作,畅通联系渠道,了解基层需求,对基层呼求最高、反响最强烈、反馈最集中的问题,要找准“负”的根源、抓住“减”的要害,拿出精准管用的措施,从源头上减出效果、减出效能。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要立足岗位、担当尽责,更加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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