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   注册
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6-23 14:5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9月22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24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全面动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遵循,立即召开专项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要求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切实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党组成立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一领导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重点处、市园林处均成立了相应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三)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确保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改到位。

(四)强化调度,扎实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协调调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到主动担责聚焦问题、一改到底,标本兼治、形成长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印发了《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强调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党课报告会,采取集中领学、观看视频、研讨交流、聆听党课、《学习强国》线上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严格落实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并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                                                                                                                            

2.关于履行主管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印发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对“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季度收集汇总“三重一大”落实情况,及时报局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出台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碰头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各项工作的统筹性、计划性、协调性,集体研究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二是加大对城市绿化工程等项目的集体研究决策力度。制定《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零星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从工程建设管理、合同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各单位的职责权限和有关要求,最终需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加强城市建设零星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3.关于项目决策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项目决策程序倒置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对市园林处今年以来开展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并组织市园林处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对口袋公园建设加强调度。第一时间对2023年度口袋公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调查梳理,立即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倒排工期并制定科学可行的时间表,安排专人跟进调度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按照既定计划施工到位,进一步加强口袋公园建设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截至2023年底,当年度的口袋公园建设工作已全部按期完成。积极主动对接平天湖管委会建管处等口袋公园建设单位,协调解决苗木移植、场地功能优化等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全域提升口袋公园建设水平。                                                           

(二)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方面

4.关于招投标领域乱象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组织开展了房屋及市政工程验收管理培训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等,将学习主题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学习《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严格执行。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执行《池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设计单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零星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废止了原《池州市城市建设维护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撤销池州市主城区建设维护零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备选库。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财务决算、第三方检测、监理等服务单位选取的闭环管理机制,以制度标本兼治,形成预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合规。

5.关于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在市住建系统内组织相关二级机构业务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管理培训房屋及市政工程验收管理培训、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开展自查自纠梳理2023年度实施的24个项目,包括审计、监理、跟审、施工、第三方检测;从项目立项、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审核、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开工、完工验收等环节等逐一摸排,做好项目建设台账,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及时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程序报批工作。均未发现程序倒置情况。建立项目调度制度。认真梳理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制定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对项目从立项、可研、设计、招标到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全过程实行一周一调度制度,明确各个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对调度发现的问题,要求负责人立即完善,确保建设程序完整合规。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相关绿化项目资料进行再梳理,对各项档案资料的内容进行准确把关,全面调查收集补充缺漏资料同时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对资料上传工作进行调度,对表中所列各项基本程序所涉及的如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合同、招投标等资料,要求资料管理负责人及时上传到资料管理系统中,对未及时上传的资料定时通报,确保工程建设资料完整。规范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合同文本,针对应急交办、小额零星的非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研究制定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零星绿化工程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与管理

6.关于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健全验收制度。制定出台《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制定了《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档案收集、组卷、归档、移交保管等。二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开展了房屋及市政工程验收管理培训,市园林处建立周五固定学习日制度,进行工程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活动。严格执行《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及规范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程序的通知》《池州市政府性投资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关于验收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加大合同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不严等问题,严格按合同条款予以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对市园林处实施的其他项目资料,安排专人进行了逐项复查复核

7.关于绿化养护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建立分级养护考核制度,完善修订《池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并加强对养护中标企业的标后管理,紧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立即对当前养护队伍情况进行清查修订《池州市园林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绿化养护经费预算编制、经费拨付等具体流程,规范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加强日常养护监管,市园林处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指示批示,并按照要求在新一轮绿化养护单位选取时,高标准设定了公司能力规模、项目经理资质、技术负责人资质、机械配置数量等各项关键技术指标的要求,从优从严选择养护队伍,确保绿化养护质量。三是加强养护管理考核。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总负责开展分层级养护考核,集体评议、集体决策,确保考核结果准确真实。要求业务科室详实建立养护管理及考核台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考核信息并编印考核通报,定期在局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出台《池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三重一大”制度》《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并执行,严格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结合新一轮绿化养护合同的签订,在合同中明确了养护职责边界,并在新修订完善的《池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中对养护细节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修订完善《池州市园林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养护经费拨付流程。

8.关于工作协调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对项目进行深入自查会同江南集中区管委会成立了联合调查专班,细致调查苗木去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聘请了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了损失苗木的评估报告,经认定,该事件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池州市住建局系统管养范围内绿化苗木移植管理办法(试行)》并审定印发,明确了苗木移植全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确保苗木移植处置规范。严格要求各建设单位主动对接苗木管养责任主体,及时报批审核,并建立移植台账,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

9.关于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此次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开展“一案一警示”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将具体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案明纪、汲取教训。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修订了《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于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学习。三是严格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办法》,每半年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

(三)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规范组织生活。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2024年市园林处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制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支部督导各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对局系统各党支部开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

1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在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体学习《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修订印发了《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零星工程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类(含园林绿化)非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中介服务以及工程变更等,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局党组切实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引导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专项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保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韧劲,振奋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气神,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系统内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用系统思维、深化改革的方法来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不断推动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6-2031062;电子邮箱:jgdw3219190@163.com

 

                                                                                   中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3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东路99号市委大楼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1号

手机版

微信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