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2025年8月29日,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及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专项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常规巡察及“回头看”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同时,对中小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安置房分配、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8个领域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了集中反馈。
反馈会上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县级分管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与反馈。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规定,把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实效抓实抓好,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