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某职务犯罪一案,该区纪委监委针对性组织有关单位党员干部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在权力和利益的诱惑下,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最终身陷囹圄的全过程,让旁听人员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从一名书记沦落为一名阶下囚,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一切。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对不起领导和同事,对不起家人,我认罪认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法庭上,刘某某声泪俱下的深刻忏悔,让旁听人员深受触动。
近年来,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加强与法院的协同联动,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根据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特点,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庭审旁听,让他们“身临其境”受警醒、知敬畏。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组织旁听庭审2场,受教育人数100余人。
为推动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该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同步收集忏悔书、拍摄忏悔视频和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系统构建警示教育案例资源库,为精准施教提供鲜活教材。
“我们将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不断丰富内容、拓宽载体,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看在眼里的教训’真正转化为‘刻在心里的敬畏’,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