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一体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牵头、常态调度、紧盯不放,做到逢会必讲整改、逢会必督进度,持续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科室(中心)直接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系统推进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2项34个具体问题,坚持将落实整改与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深挖根源、精准发力。累计深入剖析原因81条,针对性制定100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整体联动、集中攻坚,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落地、见实效,实现3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6个月内完成集中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常态开展督促指导、台账管理等工作,定期跟踪调度整改进展,及时研究会商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工作,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22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医疗保障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梳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坚持对标对表学、深入系统学、及时跟进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对47个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专项调整,对36个新增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备案,规范整合并完善部分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2个。二是修订印发《中共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医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医保部门职责和当前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扩大交流研讨人员范围,确保研讨质效,推动以学促干、责任落实。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相关措施,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举行池州市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调整门诊慢特病有关政策,提高部分病种年度支付限额,病种总数增至83种。三是围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坚持日常练兵和集中比武两手抓、两促进,先后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暨业务知识竞赛、“严守纪律,筑梦医保”主题演讲比赛,召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等医保业务培训会,举办全市医保系统经办能力提升、政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医保业务和政策培训,培育高素质医保队伍。
2.关于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保障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集中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理清工作责任,成立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专班,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工作的通知》,明确基金收支、预决算、风险管理等具体要求,设立市级职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强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户管理。2025年1月起,我市全面实现职工医保基金统收统支。二是摸清2022年-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底数,按属地分发至县区,做好“数据找人”参保动员。优化参保动员方式方法,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专题培训。紧盯新生儿、大学生、困难群体、集中征缴期等关键点,做好参保缴费服务指导,加强与税务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精准动员未参保人员参保。池州市2024年度基本医保参保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获安徽省医保局表扬。三是定期开展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分析,优化基金使用管理,防控化解基金运行风险。会同卫健部门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支持市级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贯彻执行分级诊疗政策,通过医保支付杠杆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深化DRG付费为主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费用负担。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欺诈骗保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3.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向卫健部门通报2021年以来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督促属地医保部门抓好落实,常态做好问题通报、案件移送,形成基金监管齐抓共管合力。2024年度,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累计向卫健部门移送案件61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2025年1-9月,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累计向市场监管、卫健部门移送案件91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9件。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具体要求。大力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医保智能监管体系。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医保智能审核和监控深化应用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接入智能监管事前提醒1182家、事前预警1188家,较2023年分别增加637家、648家,分别增长116.88%、120%。
4.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基本门诊慢特病医保政策,完成强直性脊柱炎、肺动脉高压、特发性肺纤维化、系统性红斑狼疮4个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调整,将戈谢病等9种疾病新增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保障,病种总数增至83种。对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发放生育补助金待遇政策,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每年可减轻我市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约630万元。举一反三释放医保政策红利,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定期梳理分析群众诉求,开展“我向医保吐吐槽”开门纳谏活动,市县医保部门联动,积极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医疗保障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开通牛头山镇、香隅镇卫生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功能,举办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制定《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管理经办服务。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已有97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较2023年底增加58家。三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务网站公开,开设医保政策宣传专栏,加大异地就医、慢性病待遇等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民声呼应”工作机制,坚持“接诉即办”,提高信访答复质效,定期梳理分析群众信访热点,从热点中查找宣传盲点,明确医保政策宣传重点。制定24项优化提升医保政策通达性若干举措任务清单,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构筑无盲区、零距离的政策通达体系。四是召开全市“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工作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村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56个乡镇(街道)、683个村(社区)服务点。制定《池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规范和统一全市医保业务经办流程。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够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制定《中共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采取“清单化”管理方式,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学习省纪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主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紧盯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丰富纪律教育形式与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党员微讲堂”活动、谈话提醒等多种形式,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感染力及实效性。二是深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健全相关制度,建立《机关党建三级三岗责任清单》,机制化、清单式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相关业务法规知识,先后赴市医保中心、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就医保基金规范安全支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会同市医保局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基金规范使用、DRG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落实等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辅导、“8小时外”抽查,协同开展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
6.关于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内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对内审工作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各项规定。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印发《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制度》并同步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印发《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内审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二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医保经办内控风险防控意识。举办全市医保经办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业务进行培训。对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控制、业务运行控制等5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制定并完善内控制度,出具检查评估报告6份,促进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池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规范参保管理、协议管理等9大类业务流程。三是组织学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促进医保基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规范医保报销封面填写格式,要求所有经办人员规范填写。开展医保报销审核自查,举一反三排查报销审核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业务规程》,规范医保报销结算流程。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定点村卫生室使用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调研,压实县区属地责任,组织对2023年以来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村卫生室进行“回头看”,开展全市村(居)卫生室(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16家医疗机构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03万元。推进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做到每年对村卫生室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常态化利用大数据筛查村卫生室违规行为,全力规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2024年,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66家,村卫生室全覆盖检查完成率100%。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月度工作例会汇报内容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内容。创新举办“党员微讲堂”,11名党员干部作为主讲人,围绕基金监管、DRG改革、经办服务、信息信访和公务接待等内容授课。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联系指导,围绕讲专题党课、调研指导、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支部党建品牌,加强对联系支部的调研指导力度。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机关党总支定期研究“党建+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内容,建立“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压实信访工作责任,组织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信访”活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精神,提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机关党建业务培训会,将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作为重点培训内容。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工作提示,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9.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压实工作责任,对市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学习教育。结合内审工作,对直属机构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市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规范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2024—202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专题开展干部队伍情况分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24年以来,已提拔使用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截至目前,机关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平均年龄39.4岁,36周岁及以下的4人,占比57.14%。二是注重从源头上改善干部专业结构,结合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需求,注重招录、选拔学历层次高、专业对口的干部,推动专业干部向专业岗位聚集。2024以来,招录医学相关专业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名。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医保专业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举办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暨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等多项医保业务培训。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全市“青雁池聘”培训班、市情研修班等活动。三是结合医保干部实际情况,将医药服务管理科主要负责同志转任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任专职主任,保障工作的连贯性、长效性。选优配强直属机构领导班子,优化干部梯次配备,2025年提拔1名年轻干部任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工作,选派80后、90后优秀干部各1名在基层一线“墩苗”成长。调整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人员配备,选拔80后、90后年轻干部担任基层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提供工作实践平台。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方面
11.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需要持续整改的工作任务纳入到党建与医保重点工作中,一体推动部署落实。坚持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严格对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约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市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的机会,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推动问题整改提质效、促长效。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四个融入”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抓好常态化巡察整改。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做到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保持并拓展整改工作成效。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医保事业发展。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突出重点,举一反三,防止反弹,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医疗保障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奋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63387191;电子邮箱:czsylbz@163.com。
中共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10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