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事前评估关口。严格按照池州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聚焦3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的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进行监督,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2025年以来,督促市财政局退回不符合要求项目400余个;对21个市级重点项目开展事前评估监督,涉及资金12.3亿元。
严防事中监控偏差。根据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机制,督促市财政局依托动态平台强化实时预警,对绩效偏差、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及时预警、限期整改,杜绝“资金趴窝”、低效闲置等现象,确保财政资金快拨、快落、快见效。
强化事后评价运用。常态化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监督,督促市财政局建立“财政部门+行业专家+中介机构+预算单位”四方联合会审机制,健全评价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应用闭环机制,强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的刚性约束,用好问效“指挥棒”。2025年以来,督促完成10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9.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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