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   注册
归档日期:2019-11-18
石台“三个坚持”确保 《准则》《条例》学有成效
浏览次数:4360 发布时间:2015-11-24 10:45:24

石台讯(通讯员 石宣)石台县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创新执纪理念和方式方法,确保学有成效。

一是坚持“纪律最底线”和“道德高标准”并重。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集中学习60余次;举办“守纪律、讲规矩”专题培训班2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廉政党课50余次;注重党员干部德的教育和考核,出台《石台县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营造重德守纪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管住大多数”和“惩处极少数”并重。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调整充实了县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成立案件联审小组,着力提升突破复杂案件能力。

三是坚持“以治标为主”和“以纪律治本”并重。深刻领悟《准则》《条例》的要义,在加大案件查办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暂行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防止“重任轻管”;制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出台《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实行坐班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

主办单位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4011161号-1 站点地图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东路99号市委大楼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1号

手机版

微信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