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 着力强化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19-02-14 09:00 来源: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提醒教育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12人次,同比增长23.6%。其中,第一种形态743人次,占总人次52.6%。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问题轻微的,区别对待,有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在总结使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还先后出台《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等制度,推动执纪监督常态化、规范化;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并配合学习条例编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选编》700余册;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审核关,对拟任的9名市管干部人选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同时,整合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力量,选择部分市直单位开展“点对点”协作监督试点,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开展监督的有效途径,提高执纪监督工作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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