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执纪+执法”生态环境保护融合机制 护航绿水青山自然生态
今年来,石台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完善“执纪+执法”生态环境保护融合机制,实施“清风护绿”行动,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运用“执纪+执法”融合机制处理问题线索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一)提升“多孔”监管效能。2023年1月份,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发《石台县实施“清风护绿”行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纪+执法”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谋划形成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执法融合机制(即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聚焦协作联动,突出政治监督,贯穿融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执纪执法一体化、监管网格化全领域覆盖。联动机制的完善强化了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监管自觉性,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统一管理,实现监督执纪伴监管、执法全过程,推动形成规范的监管问题事项清单,按问题清单履职监管,按问题清单执法,让监管出现在问题之前,防止监管走过场、流形式,切实提升“多孔”监管效能。
(二)有效解决主体责任落实。明职知责,方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展现担难不怯、担险不畏的担当。《意见》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改进重提轻放问题,强化部门“一把手”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之间“首位”意识,切实把部门一把手有力领导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过程,推动部门主体责任自觉落实,平衡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三)执纪执法贯通强化履职尽责。2022年底石台县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运营,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收集、填埋,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监测、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运营后垃圾填埋场出现渗滤渗漏及地下水超标问题,核查发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制定垃圾填埋场规范填埋、日常检查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重视程度、敏感性、警觉性不足。2023年3月县纪委监委对该案中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并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推动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中,履职尽责才是关键,《意见》融合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职责,贯穿工作开展、工作落实、监督执法等过程,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定期组织督查,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监督巡查,传导压力,倒逼责任。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联动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靠前监督优势,紧盯全县各职能部门、乡镇等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情况,强化政治监督。今年1-9月份,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立案查处78件。
(四)指定纪检监察办理专室。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执纪+执法融合机制领导小组,指定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办理专室,实施监督、调度、跟踪办理,做到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级、快速办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常态进行,落地见效。
(五)强化形成一线排查防控。坚持在项目施工点、企业生产间、河道林田中通过一线排查,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力护航生态环境。《意见》着力强化“侦察兵”一线侦察作用,压实河长巡河、林长巡林、环境监督员巡查多方责任,形成网格化全领域覆盖排查网。瞄准监督方向,督导县镇村三级联动履职,实现辖域内每一家企业、每一条河、每一片林、每一块地等环境资源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六)有效推进主动靠前作为。主动靠前,杜绝缺位才能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辖区内退耕还林的十几亩农田被占用,建造养猪场,影响周边环境;八道河附近山脚下有一无证经营、生产水泥管的工厂”等破坏山体、河道问题的发生,反映出相关单位主动靠前,及时发现问题的政治敏锐性不强。《意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强化问题排查;实行半月工作专报制度,强化主动作为。据统计,2022年1-9月份排查生态环境问题131个,2023年1-9月份排查生态环境问题415个,全部整改到位,做到成效在一线体现。
(七)有效深化纠治“四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属于典型的作风问题、党性问题,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秋浦人家小区廖某某和许某某占用公共停车位,搭建铁皮雨棚堆放回收废品的问题。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仁里镇在开展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工作时,因三定工作方案不明确,部门之间会商工作机制缺失,工作中相互推诿。职责清则任务明,任务明则制度行,《意见》强化联席会商,厘清权责归属,推进问题解决,实现力量整合、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形,可视情况随时召开。2022年收到群众信访投诉55件,1-9月份54件;2023年1-9月份收到群众信访投诉23件。
(八)助推保护和发展双提升。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本身就包含有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自“执纪+执法”融合机制建立后,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环委办组织开展多次联合检查,紧盯亟待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的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发展项目,有效促进堵点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妥善解决联嘉矿业厂区内的废水废渣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主城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帮助小河镇红石村三家废品收购站落实规范化经营;推进县垃圾填埋场和秋浦排涝站问题快速整改;提醒各乡镇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切实起到了去存量、减增量,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整改的效果。同时,加大对全县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制发《石台县纪委监委关于重大投资项目督查督办工作意见》,第一季度成立8个专项督查督办组,对全年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117个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形成专项报告反馈县委县政府,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经济与生态同行,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重点项目推进并驾齐驱。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清风护绿”行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石台县纪委监委将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呵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为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县、加快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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